龙门医药: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三次修订稿)

2023年12月04日查看PDF原文
存在委托代持,不存在权益纠纷或潜在权益纠纷。本次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经检查发行对象出具的《声明与承诺函》,本次发行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况。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50元/股。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4.50元/股,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
  2、发行目的

  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为了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保持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实现,优化公司财务状况,降低企业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股票发行。

  3、定价方式及定价合理性

  (1)公司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情况

  根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字(2023)第000386号《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5,170,938.25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76元/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23,810.45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96元。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价格为4.50元/股,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股票交易价格

  公司目前在基础层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为5.50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前最近 20 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的成交记录为零、前120个交易日的成交总量为400股,交易均价6.05元/股,公司自挂牌以来二级市场交易量较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不具有参考性。

  (3)前次股票发行情况

  自挂牌以来,除本次定向发行外,公司未发生定向发行股票的情况。

  (4)同行业最近一次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分析

  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中的-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C2710),经筛选同行业挂牌公司最近一年的股票发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  发行市净率  定向发行日
 号

 1    873858    紫杉药业            3.88      43.11        3.12  2023-04-20

 2    836547    无锡晶海            7.50        4.14        0.47  2022-04-26


 3    831207    南方制药            3.70      43.12        1.03  2022-05-12

 4    838641    合佳医药            6.03      13.40        0.77  2023-04-10

 5    839633    金鼎医疗          5.00      17.86        4.31  2022-7-13

                                                                    数据来源:choice东方财富
  上述同行业的5家公司发行市盈率均值为24.33,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为4.69,较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整体偏低;上述5家同行业公司最近一次发行的价格均值为5.22,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4.50元,较同行业发行价格偏低;上述5家同行业公司最近一次发行市净率均值为1.94,公司本次发行市净率为1.63,较同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整体偏低。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市盈率、市净率较同行业平均值均偏低,主要原因为:(1)可比公司整体业务体量较大,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2)公司目前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且公司股权较为集中,超过99.00%股权均集中于实际控制人处,股票的流动性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主要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态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与投资方协商后确定。整体而言,公司本次发行市盈率及市净率具有合理性。

  (5)报告期内权益分派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施过1次权益分派,情况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无影响。

  3、本次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认定股份支付的核心标准是发行对象是职工和其他服务提供方,发行目的是获取职工和其他服务方服务、发行价格与对应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存在实质性差距。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发行对象与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市场/非市场履约条件。本次发行定价公允,不存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提供报酬的情形,也不存在发行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因此,本次发行不适用于股份支付。
  4、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的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完成之日,公司预计不会发生权益分派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 1,449,226 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21,517.00 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金额最终以实际认购结果为准。
(六)限售情况

 序号      名称        认购数量      限售数量    法定限售数量  自愿锁定数量
                        (股)        (股)        (股)        (股)

  1  华康园              444,446      444,446        444,446              0

  2  顾红新              250,556            0              0              0

  3  张晓玲              222,224            0              0              0

  4  王俊卿              200,000      150,000        150,000              0

  5  王敬敬              190,000            0              0              0

  6  杨红星              120,000            0              0              0

  7  崔阳                22,000            0              0              0

 合计        -          1,449,226      594,446        594,446              0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票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1、法定限售情况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规定:“自行管理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设立之日锁定至少 36 个月,股份锁定期间内,员工所持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所以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载体的华康园认购的公司股票法定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认购人王俊卿作为公司董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需遵循《公司法》、《定向发行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关于法定限售的要求,将在本次认购完成后对其新增股份的按规定办理限售手续。

  2、自愿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承诺。

  3、本次限售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除上述安排外,本次发行的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本次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限售安排合法合规。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进行过股票发行,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6,521,517.00

        偿还借款/银行贷款

              项目建设

              购买资产

              其他用途

                合计                                                6,521,517.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主体为龙门医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照《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定向发行规则》《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及《洛阳龙门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管理。
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6,521,517.00 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支付货款及日常经营性支出                          6,521,517.00

    合计                      -                                  6,521,517.00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支付货款及日常经营性支出。
2. 请结合募集资金用途,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目前公司处于业务规模的高速扩展阶段,日常运营的资金压力愈发明显,要求公司拥有充足的流动资金以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因此,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极大缓解公司现有业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保证公司未来稳定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属于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公司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承诺将不会用于股票或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1、募集资金内控制度、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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