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货币
合计 293.00 -
2013 年 1 月 15 日,各合伙人分别与储德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委托储德
喜直接投资发行人,并持有发行人股权;储德喜以 293 万元为对价新增认购公司 56.5977 万元注册资本,本次认购完成后,储德喜的股权代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代持人 被代持人 代持注册资本额 代持投资额
1 范能胜 9.6583 50.00
2 申治 7.7266 40.00
3 成艺超 7.7266 40.00
4 还乔生 5.7950 30.00
5 王军 1.9317 10.00
6 王云 1.7385 9.00
7 杨永红 1.5453 8.00
8 储德喜 孙明 1.5453 8.00
9 朱立丹 1.5453 8.00
10 周德勇 1.3522 7.00
11 周传华 0.9658 5.00
12 何新帮 0.9658 5.00
13 段志刚 0.9658 5.00
14 沈军 0.7727 4.00
15 陈足群 0.7727 4.00
合计 45.0077 233.00
201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未分配利润
转增注册资本,本次转增后,储德喜的股权代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代持人 被代持人 代持注册资本额
1 范能胜 25.00
2 申治 20.00
3 成艺超 20.00
4 还乔生 20.00
5 储德喜 杨永红 11.50
6 王军 2.50
7 王云 2.25
8 孙明 2.00
9 朱立丹 2.00
序号 代持人 被代持人 代持注册资本额
10 周德勇 1.75
11 周传华 1.25
12 何新帮 1.25
13 段志刚 1.25
14 沈军 1.00
15 陈足群 1.00
合计 112.75
2、解除代持的方式与具体过程,是否真实解除
(1)余海龙代持股权的解除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余海龙将代持的 33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王俊华等 15 人;余海龙分别与王俊华等 15 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代持还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占发行人注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额 册资本比例
(%)
1 王俊华 100.00 2.5000
2 周业芹(含张利军 2.5 万元注册资本额) 72.50 1.8125
3 俞鸿 25.00 0.6250
4 韦永忠 20.00 0.5000
5 单长英 20.00 0.5000
6 胡力凡 17.50 0.4375
7 王敏 15.00 0.3750
8 余海龙 戴员 10.00 0.2500
9 仇勇 10.00 0.2500
10 朱成群 10.00 0.2500
11 高轶群 10.00 0.2500
12 陈加成 10.00 0.2500
13 王俊红 7.50 0.1875
14 曹悦凤 5.00 0.1250
15 周珊 2.50 0.0625
合计 335.00 8.3750
2020 年 3 月,周业芹与张利军签署《解除股份代持的协议》,周业芹通过
二级市场卖出 2.5 万股代持股份,并将交易所取得的货币资金全部转账给张利军。至此,余海龙与相关方的代持关系均解除完毕。
(2)储德喜代持股权的解除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储德喜将代持的 112.
75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范能胜等 15 人;储德喜分别与范能胜等 15 人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书》。至此,储德喜与相关方的代持关系均解除完毕,股权代持还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注册资本额 占发行人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