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565 证券简称:中科国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565 中科国通 2024 年 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采购的议案》 南京贝克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梁剑茹直系亲属直接控制的公司,梁剑茹持有公司 4,436,000 股,持股比例 11.5883%,系公司关联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4 年度本公司向关联方南京贝克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微生物营养剂、脱水剂、培菌剂等药剂以及向本公司提供技术服务,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税),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梁剑茹。 (二)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销售的议案》 为保障参股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保证公司的利益,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预计 2024 年为积石山县中科康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金额预计不超过300 万元(含税);为临夏州中科康洁环卫工程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提供技术服务金额预计不超过 550 万元(含税)。公司及公司控股公司将在预计 金额范围内与参股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北京国通环投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张卫华、庞博。 (三)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借款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授 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国内非融资性保函以及国内信用证、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等,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信用额度内根据具体经办金融机构的要求,具体金额与期限以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由第三方担保公司向银行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 5 年,担保公司包括北京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银行要求的担保公司等。公司将以承担连带责任、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反担保,其中预计为子公司借款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卫华及其配偶韦晓阳为上述银行授信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卫华、庞博。(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北京国通环投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借入款项的议案》 北京国通环投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通环投”)系公司股东,持有公司 4,475,000 股,持股比例为 11.6902%,系公司关联方。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项目及投资运营能力,保障公司现金流,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国通环投借款,借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本借款系无偿借款,不计利息。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北京国通环投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张卫华、庞博。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四;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提供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其他单位股东参照前述要求办理; 4.其他自然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人股东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股东,提供主体资格证照)复印件(加盖股东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股东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其他单位股东参照前述要求办理; 5.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3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庞博;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55 号 5层 505;联系电话:010-82484401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中国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科国通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