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玖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南通玖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内容要求,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主办券商”),立即会同申请挂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进一步调查,已逐条落实。现将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字体 含义
黑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及核查意见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1.关于大客户依赖与独立性。根据申报文件及前次问询回复,(1)报告
期内,公司对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为股份)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100.00%、96.52%、98.01%;2023 年 7 月起,公司取消对迈为股份的预收政策,信用政策统一为开票后月结 30 天;(2)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
为 360.22 万元、393.78 万元和 317.0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7.58%、6.82%和 4.12%;(3)公司产品为 PECVD 载板、PVD 载板,应用于 HJT
光伏电池制造领域;(4)公司部分专利为继受取得。
请公司补充说明:(1)成立初期公司对迈为股份为预收政策进行结算,
采用该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迈为股份与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类似的结算模式,迈为股份对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是否具备独立性,是否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2)公司技术研发成果与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配
置是否匹配,迈为股份是否为公司提供研发技术、人员方面等的支持,是否存在与迈为股份的共同研发项目,迈为股份未自行开展相关研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研发是否依赖于迈为股份。(3)报告期内及期后公司通过迈为股份向终
端客户销售的具体情况,迈为股份对公司是否存在获客限制,公司新客户开发进展较慢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单一、技术
路径单一,HTJ 光伏电池制造行业发展较为初期的基本情况,HJT 光伏电池外
其他技术路径的竞争对手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突破、产能利用等情况,说明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技术竞争优劣势、公司对行业未来发展预测情况等,HJT 光
伏电池技术发生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技术独立性、公司业务开展持续性等,并于重大事项提示中补充披露。(5)公司自石金科技继受取得的
相关专利与自主研发专利对公司收入和利润的贡献度差异情况,石金科技与公
司业务是否能够明确区分。(6)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7 月公司在设立
情况、人员构成、关联交易、收入利润情况、业务开展、客户获取等方面与迈为股份、石金科技信息披露一致性。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1)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2)补充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晗、黄晓峰的资金流水,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迈为股份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公司资金、业务、技术、人员、财务是否独立于迈为股份。
请律师补充核查公司与迈为股份、石金科技信息披露一致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成立初期公司对迈为股份为预收政策进行结算,采用该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迈为股份与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类似的结算模式,迈为股份对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是否具备独立性,是否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一)成立初期公司对迈为股份为预收政策进行结算,采用该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9 年 HJT 电池技术尚属光伏行业新兴技术,为推动光伏电池技术从 P 型
向 N 型发展,迈为股份等多家设备商开始着手进行 HJT 电池生产的核心真空镀膜设备的研发,对载板等关键零部件的需求较为迫切,迈为股份积极寻求具备关键零部件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供应商。
2019 年起公司创始团队任职石金科技期间即与迈为股份合作,开展 PECVD载板的研发,持续配合迈为股份根据 PECVD 设备的研发进展同步调整载板设计方案,双方在持续合作中建立了较强的信任基础。2020 年 10 月,由于 PECVD载板技术路线并非石金科技核心主业相关的重点研发方向,高晗与石金科技协商离职创业,成立玖方新材,继续从事 PECVD 载板研发。
公司成立初期,迈为股份 HJT 电池设备已基本完成研发,开始进入量产阶段,对载板需求较大且交付时间紧急,由于市场上拥有成熟技术的载板供应商较少且前期迈为股份已经与公司创始团队持续保持了研发配合,迈为股份选择由公司供应 HJT 真空镀膜设备的载板。而彼时公司处于成立初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碳碳复合板材等进口原材料价格较高且采购周期较长,需要提前备货。为保证载板供应,公司与迈为股份经商务谈判,对迈为股份采用了预收政策进行结算。
(二)迈为股份与其他供应商是否存在类似的结算模式,迈为股份对公司是否存在财务资助
根据迈为股份公开披露信息,2020 年末、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迈为股
份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6,396.27 万元、17,011.48 万元和 52,804.68 万元,部
分外购设备及原材料未验收或未到货使得预付款项大幅增长。根据迈为股份招股说明书,其预付款项主要为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供电公司的电费等,截至2018 年 6 月末金额较大的预付账款包括预付北京理波光谱物理科技有限公司货款、通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货款、苏州吉矽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货款等,因此迈为股份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类似的结算模式。
公司预收迈为股份款项系基于实际合同或订单发生,与合同或订单约定的付款比例基本相符,预收迈为股份款项于公司完成产品交付签收等合同履约义务的时点结转收入,公司对迈为股份预收款的收取及收入结转均基于真实交易背景,公司与迈为股份除购销业务交易外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不存在迈为股份对公司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是否具备独立性,是否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7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3 年 7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归母净利润 1,860.29 1,447.22 187.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4.10 2,075.92 759.87
账面留存可用资金 1,021.40 2,242.03 380.64
其中:货币资金 1,021.40 737.75 380.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4.28 -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可使用资金较为充足。2023 年 1~7 月,公司经营活
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结算以前年度预收款导致当期销售现金收款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未出现无法满足生产经营所需的情况,公司与迈为股份的资金往来均系基于真实交易发生,不存在通过预收账款形式借用客户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其他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均来源于自身经营所得、银行短期借款等,公司资金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二、公司技术研发成果与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配置是否匹配,迈为股份是否为公司提供研发技术、人员方面等的支持,是否存在与迈为股份的共同研发项目,迈为股份未自行开展相关研发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研发是否依赖于迈为股份。
(一)公司技术研发成果与研发投入、研发人员配置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成果为已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上述专利发明人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建立了自主研发体系,设立技术部负责组织项目立项、编制研发计划、制定技术方案、设定研发目标与开发任务、跟进产品设计和试样测试过程、组织项目评审和验收等管理工作,技术部下设技术一部、技术二部和技术三部,分别负责 PECVD 载板、PVD 载板和真空加热器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均为费用化的研发费用,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分别为 360.22万元、393.78 万元和 317.02 万元,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按研发项目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报告期内各研发项目主要研发人员及对应专利情况如下:
研发项目 相关产品 主要研发人员 对应专利
悬空式硅片承载框的 ZL202121516558.7/ZL2021215
研发 CVD 载板、PVD 载板 杨宗明 21043.6/ZL202123273892.7/Z
L202220832608.0
高精度组合式硅片承 ZL202121520974.4/ZL2021215
载装置的研发 CVD 载板、PVD 载板 杨宗明 21012.0/ZL202123274328.7/Z
L202123274327.2
ZL202121520771.5/ZL2021232
可调平面度的硅片承 CVD 载板、PVD 载板 杨宗明 31286.9/ZL202123274332.3/Z
载装置的研发 L202220832984.X/ZL20222083
2970.8
具有屏蔽功能硅片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