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617 证券简称:元本检测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浙江元本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4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19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1,385.74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3,315.48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225.19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8 制造业 A04 农、林、牧、渔业 F52.51 批发和零售业 I6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K70 房地产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492.54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063.9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260.6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 黑龙江省哈尔滨 公 准 肉 食 人 民 币 约 15 个机构 截至 2022 市中级人民法院 品 股 份 有 300 万元 及个人,要 年 12 月 31 限 公 司 证 求 中 审 亚 日未开庭 券 虚 假 陈 太 会 计 师 述纠纷 事务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承担连 带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 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序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号 措施机关 日期 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深圳监管 2021-11-16 序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号 措施机关 日期 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局 决定书〔2021〕119 号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 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上海监管 2 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 2021-12-3 局 决定书[2021]224 号 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全国股转 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 2021 年 12 月 3 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 公司会计 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 27 日 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监管部 号 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 北京监管 2022年1月20 4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 局 日 决定书[2022]14 号 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四川监管 2022 年 3 月 7 5 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 局 日 决定书[2022]7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 黑龙江监 2022年8月22 6 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 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 管局 日 定书[2022]1 号 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 序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号 措施机关 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北京监管 2023 年 1 月 3 7 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 局 日 决定书[2023]1 号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