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2024年01月11日查看PDF原文

      关于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八期)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森新材”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承担本期辅导的辅导机构为中泰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孙芳晶、王相伟、孙勇、李艳红,辅导小组成员均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担任辅导工作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第八期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辅导方式
主要包括组织自学、电话沟通、查阅公司日常披露公告信息、尽职调查、收集并检查资料等。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通过电话沟通、尽职调查、收集并检查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核查,重点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内控制度建设、法人治理结构、业务情况等事项,督促公司从各方面规范运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问题与辅导对象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建议。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核查公司内控制度及财务核算规范性

  公司已建立了相对有效的公司治理体系和相对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上一辅导期内,青岛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核算及“三会”运作等方面提出了检查意见。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开展了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辅导对象内部控制、财务核算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核查,结合青岛证监局提出的检查意见并对发现的其他问题提出了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和规范。

  2、核查公司业务开展的合规性问题

  辅导期内,辅导机构会同会计师、律师开展了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对辅导对象业务合规性、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和规范,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公司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辅导对象经过多期辅导后,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增强了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针对青岛证监局提出的检查意见进行了积极整改。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本次中介现场尽调发现的问题,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财务会计的规范度;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督促规范提升独立性,协助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
  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问题


  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北交所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将会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根据目前辅导工作的进展,下一阶段主要的工作包括:

  (一)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规范运作情况,对前期尽调发现的问题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规范;

  (二)向辅导对象传达最新的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动态,督促辅导对象切实认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三)结合对辅导对象的调查情况,继续督促辅导对象完善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工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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