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谷股份: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4年01月18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0855          证券简称:盈谷股份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定向发行相关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发行”);2023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发行相关议案。

  2023年9月18日,关于本次定向发行事宜,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0号)。

  2023年11月24日,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合计认购股票数量为11,7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0万元。2023年11月27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子公司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樱新能”)、主办券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凤凰北街支行、交通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新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12月4日,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10131号),确认认购人出资已经到位。


                                                                                  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募集资金用途

  依据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                          28,000,000

              项目建设                            117,800,000

                合计                              175,800,000

注:上述“项目建设”指:“新增扩产200台单晶炉项目”。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在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及子公司旭樱新能已预先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新增扩产200台单晶炉项目”前期建设,其中在审议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召开日(2023年4月27日)后至募集资金认购期结束时投入资金约为5,456万元(不含税)。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342.301万元置换前述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董事会召开日(2023年4

                                                          本次拟置换金额
 募集资金用途 月27日)后至募集资金认购期结束时预先使用自

                                                              (万元)

                      筹资金约投入的金额(万元)

  项目建设                      5,456                      4,342.301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严格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符合公司确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
四、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公告编号:2024-013

意公司使用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342.301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充分保障了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主办券商意见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了上述项目建设款项,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进行审议和确认,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的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用途一致。
六、  备查文件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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