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13 160.17
就上述期间内个体户张庆伟拖欠的公司货款,个体户张庆伟均已全部偿还,
且唐斌及高琴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对应向公司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个体户张庆伟发生交易的情况,除唐斌及高琴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以外的事项均发生在报告期外,上述个体户张庆伟的相关事项不存在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情形。
3、解决措施及有效性
(1)2018 年,张庆伟将其所持的门店转让给欧亚琴
2018 年 4 月 8 日,张庆伟与欧亚琴签署了《店铺整体转让协议》。该协议
约定,张庆伟同意将其所持有的 7 家专卖门店(其中 1 家为展示店)以人民币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欧亚琴,且张庆伟应当完成其中 2 家门店的重新上样,费用 300 万元。
2019 年 4 月 16 日,经张庆伟及欧亚琴配偶易晓东对账确认,张庆伟就上
述 2 家门店重新上样实际垫款累计 252.79 万元。因后续欧亚琴还将进一步处理张庆伟门店遗留问题,双方最终确认上述门店重新上样费用为 250 万元。
因此,就张庆伟向欧亚琴转让上述门店事项,欧亚琴累计向张庆伟支付了750 万元款项(包含 250 万元的门店重新上样费用),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张庆伟在收到门店转让款项后将资金交付给高琴、唐斌。
(2)个体户张庆伟拖欠的货款已全部收回,唐斌、高琴已支付完毕拖欠货款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2019 年末,个体户张庆伟欠公司的货款为 733.47 万元,货款已于 2020
年全部收回。2021 年 5 月,唐斌和高琴分别支付了上述货款拖欠产生的资金占
用费 68.11 万元和 27.24 万元,共计 95.35 万元,资金占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
行短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欧亚琴受让门店的原因、商业合理性
欧亚琴多年从事家居产品的经销工作,为久盛地板、帅丰集成灶的重庆区域经销商的实际控制人,具有丰富的经销商经营经验,积累了重庆市当地较多的家装渠道资源,其本人也看好定制家居行业;因以张庆伟名义经营的重庆地区的玛格门店业务开展不理想,同时为规范经销商经营,消除公司重庆主城玛格经营方个体户张庆伟实际由唐斌、高琴控制的情形,公司有意引进具有丰富行业销售渠道积淀的经销商。
2018 年 4 月,欧亚琴决定承接重庆主城玛格的门店(包括门店的资产、人
员及在手订单)并以其控制的主体南岸区柒玖木地板经营部来担任玛格的经销商。此后,张庆伟注销了以其名义在重庆主城经营玛格产品的个体工商户。
经核查,欧亚琴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就上述转让门店事项,张庆伟及欧亚琴已按照协议约定对应完成相关门店的交割手续,欧亚琴亦按照协议约定向张庆伟支付完毕所有转让款项,上述门店转让事项真实。定价依据为结合转让前门店的资产情况及后续重新上样的垫款情况加上品牌溢价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除唐斌及高琴支付的资金占用费以外的事项均发生在报告期外,且上述个体户张庆伟的相关事项已有效解决,不存在对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收入和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情形。
(二)关于盈利能力及销售模式
1、媒体相关质疑内容
“一、利润率远超龙头企业,但销售几乎完全依赖经销商
作为一家不太知名厂商,玛格家居的利润率却很高。根据估值之家统计,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九家可比公司中,玛格家居的盈利能力(营业利润率)
仅次于龙头老大欧派家居,这几乎是难以理解的,让人不禁怀疑发行人所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水分。
……
从发行人自行披露的 9 家可比公司情况来看,完全依赖经销商营销方式非常罕见,仅皮阿诺一家与发行人商业模式类似。然而,从上述表格来看,皮阿诺的盈利水平最为堪忧,是 9 家可比公司中收入排名倒数第四位,2021 年营业收入 18.24 亿元,仅高于我乐家居。而营业利润在其他公司普遍盈利情况下,竟然发生了巨额亏损,2021 年的亏损金额达到了 7.29 亿元。而采用同样的营销方式的发行人,盈利能力却很强,令人匪夷所思。
……
但是,发行人作为一家宣称走中高端路线、定制化家具公司,竟然完全没有想过搭建自营的营销渠道,除了少量大宗业务模式(即直接供货给地产商作为样板房和精装房使用),全部采用经销商模式,这意味着所有与 C 端客户建立起联系的 100%是经销商,这是极不寻常的,相当于主动给自己关上门并把钥匙交由他人,对于任何一家想要做大做强的企业来说,从逻辑上就自相矛盾。那么,表面上的经销商是否受到发行人实际控制,是估值之家提醒投资者需要关注的重点,也强烈呼吁监管部门敦促发行人披露更完善的信息。”
2、具体情况说明
(1)公司营业利润率处于正常水平,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率情
况如下:
营业利润率
公司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欧派家居 13.28% 13.59% 14.97%
索菲亚 12.37% 11.47% 4.29%
志邦家居 8.15% 10.69% 10.71%
尚品宅配 -4.35% 0.55% 0.78%
金牌厨柜 5.43% 8.15% 10.47%
好莱客 9.53% 18.32% -0.24%
我乐家居 10.12% 10.33% -12.85%
皮阿诺 3.79% 1.77% -8.37%
顶固集创 5.61% 11.66% -37.71%
平均 7.10% 9.61% -1.99%
公司 7.22% 10.64% 12.49%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99%、9.61%和
7.10%,公司营业利润率分别为 12.49%、10.64%及 7.22%。
除 2021 年度外,公司营业利润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2021 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因受到恒大集团等房地产商违约影响,当年盈利
水平大幅下降,由于公司大宗业务占比较小且主要客户龙湖未出现债务公开
违约情形,经营情况稳定,因而 2021 年度公司净利润未出现大幅波动。除
2021 年度外,各年度均有 5-6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利润率与归母净利润率
高于公司,故不存在媒体质疑的“玛格家居的盈利能力(营业利润率)仅次
于龙头老大欧派家居”的情况。
(2)经销商模式为行业主要销售模式,直营模式占比较低
报告期各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
下: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公司 经销收 大宗收 直营收 经销收 大宗收 直营收 经销收 大宗收 直营收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入占比
顶固集创 54.28% 42.12% 0.45% 69.30% 28.48% 0.86% 70.08% 29.08% 0.83%
志邦家居 61.75% 26.42% 8.97% 57.23% 32.71% 7.83% 58.18% 33.95% 6.63%
金牌厨柜 52.97% 35.55% 2.52% 52.69% 36.78% 3.64% 55.55% 33.86% 5.69%
好莱客 87.97% 8.17% 3.86% 81.27% 15.38% 3.33% 74.85% 22.52% 2.50%
皮阿诺 52.51% 47.49% - 60.40% 39.60% - 50.90% 49.10% -
我乐家居 72.79% 11.80% 15.41% 70.41% 9.76% 19.83% 62.62% 18.98% 18.40%
欧派家居 80.28% 15.36% 2.95% 79.92% 15.88% 3.21% 77.84% 18.23% 2.92%
索菲亚 83.09% 13.73% 2.48% 83.39% 13.79% 2.50% 80.83% 15.51% 3.31%
平均值 68.20% 25.08% 5.24% 69.33% 24.05% 5.89% 66.36% 27.65% 5.75%
公司 92.01% 7.99% - 94.00% 6.00% - 98.29% 1.71% -
注 1:尚品宅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模式存在一定差异,未在此处列示;
注 2: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2021 年度至 2023 年 1-6 月,同行业上市公司直营模式收入平均占比分
别为 5.31%、5.75%及 5.89%,各年度均有 5-6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直营收入
占比在 5%以下,而各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经销收入平均占比均在 65%以上,
直营模式对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利润率水平影响有限,同时经销商模式系行业
内主要的销售模式,除公司外,皮阿诺亦不存在直营销售,公司销售模式与
行业不存在明显差异。
(3)公司具备成熟完善的经销商体系,为全国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在经销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