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
2 郑小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浦江县德邻工贸有限公司 郑小根持有 45%
人
3 郑凤英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浦江县德邻工贸有限公司 郑凤英持有 40%
4 郑根训 公司董事 浦江县德邻工贸有限公司 郑根训持有 5%
2、 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四) 主要供应商与主要客户重合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与供应商重叠情况如下:
名称 年度 收入(万 占营业收 销售内容 采购(万 采购内容 占采购总
元) 入比例 元) 额比例
2021 - - - - - -
金华伯利 防滑链、
福贸易有 2022 561.78 3.95% 圆环链、 345.56 线材 4.40%
限公司 杂用链
2023 年 0.51 0.03% 防滑链 - - -
1-4 月份
浦江县德 2021 68.58 0.52% 房租及水 452.95 电镀加工 5.97%
邻工贸有 电费
限公司 2022 48.11 0.34% 房租及水 282.91 电镀加工 3.60%
电费
2023 年 0.01 0.00% 水电费 - - -
1-4 月份
公司向同一企业销售和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并非相同产品或服务,销售主要为销售防滑链、圆环链及杂用链,采购主要为原材料线材,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公司采购和销售均分开核算,不存在收付相抵情况,采购及销售均具有真实性,不存在虚增收入的情况。
(五) 收付款方式
1、 现金或个人卡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 月—4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收款 201,980.88 0.18% 909,896.50 0.20% 708,511.74 0.19%
个人卡收款 - - - - - -
合计 201,980.88 0.18% 909,896.50 0.20% 708,511.74 0.19%
具体情况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个人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主要为废料销售、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等,占比较小,此类交易使用现金交易符合相关交易习惯及行业经营特点;公司建立了《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了现金收取、支付范围,逐步规范现金管理。
2、 现金付款或个人卡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 月—4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付款 205,992.57 0.18% 909,137.56 0.20% 747,837.16 0.20%
个人卡付款
合计 205,992.57 0.18% 909,137.56 0.20% 747,837.16 0.20%
具体情况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个人卡情况。
报告期内,企业存在现金付款的情况,主要为临时工工资及报销款等支出,金额较小,所占比例较低。公司建立了《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了现金收取、支付范围,逐步规范现金管理。
五、 经营合规情况
(一) 环保情况
事项 是或否或不适用
是否属于重污染行业 否
是否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 是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 是
日常环保是否合法合规 是
是否存在环保违规事项 否
具体情况披露:
1、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6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链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防滑链、圆环链、杂用链及相关配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 制造业”中“金属结构制造(C3311)”。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3 金属制品业”。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于 2018 年发布的《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
分类指引》,属于 C 制造业-C33 金属制造业-C331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于 2018 年发布的《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12 工业”中“12101511 工业机械”。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不属于前述文件认定的重污染行业范围。
2、项目建设环评及验收情况
公司正在实施的主要建设项目办理环境保护相关批复、验收的情况如下:
(1)年产 15000 吨圆环链条生产线技改项目
2011 年 3 月 2 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浦环评[2011]11 号《关于浙江省浦江伯虎链条有限
公司年产 15000 吨特种链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意见。
2013 年 5 月 20 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浦环验[2013]5 号《关于浙江省浦江伯虎链条有限
公司年产 15000 吨特种链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验收通过。
2014 年,该项目实施生产线技改。
2014 年 3 月 31 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浦环评[2014]40 号《关于浙江省浦江伯虎链条有
限公司年产 15000 吨圆环链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意见。
2014 年 12 月 1 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浦环验[2014]56 号《关于浙江省浦江伯虎链条有
限公司年产 15000 吨圆环链条生产线技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认为该项目环保设施符合环
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验收通过。
(2)年产 3,000 吨浸漆防滑链项目
2015 年 1 月 5 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浦环评[2015]1 号《关于浙江省浦江伯虎链条有限
公司年产 3,000 吨浸漆防滑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意见。
2016 年 5 月 25 日,浦江县环境保护局出具浦环验备[2016]20 号《浦江县建设项目环保设施
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经审查提交的验收资料和检测报告书,同意该项目备案。
(3)智能制造项目
2021 年 8 月 2 日,金华市环境保护局出具金环建浦[2021]22 号《关于浙江浦江伯虎链条股份
有限公司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的结论。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组织该项目进行先行验收,出具《浙江浦江伯虎链条股份有限公司智
能制造项目(先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根据要求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综上,公司建设项目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了环评批复、环保竣工验收等程序。
3、排污许可情况
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就前方大道 333 号厂区取得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
证》(编号:9133072614770538X6002Q),有效期为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5 日。
2020 年 12 月 3 日,公司就亚太大道 565 号厂区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编号:
9133072614770538X6001W),有效期为 2020 年 12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 日。
4、公司日常环保合法合规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伯虎股份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问题被投诉,也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浦江分局 2023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证明》,浩锋链条、雪链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境问题被投诉,也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记录。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文件、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未发生环境事故,未曾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而受到过相应处罚。
(二) 安全生产情况
事项 是或否或不适用
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 不适用
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违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