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月 21 日 月 20 日 蒋周良 副总经理、 男 1967 年 2022 年 3 2025 年 3 0 0 0 0% 财务负责人 3 月 月 21 日 月 20 日 王国祥 副总经理 男 1973 年 2022 年 3 2025 年 3 0 0 0 0% 12 月 月 21 日 月 20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所有人员与股东之间没有其他任何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人员 17 17 财务人员 3 3 技术人员 24 3 27 生产人员 116 5 111 员工总计 160 3 5 15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 - 硕士 - - 本科 15 14 专科 39 41 专科以下 106 103 员工总计 160 15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完整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及年终奖金等。 2.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公司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公司一直重视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及政治思想教育等,努力提升员工的思想品德和工作能力。 4.公司按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规定执行,无需承担离退休职工的费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治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都能严格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现行的公司治理机制符合本公司发展的需求,还能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资产出售、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资产置换等事项,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企业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 资产完整 公司资产与股东财产严格区分,不存在公司资金、资产被股东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以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或其他类似方式,依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 2、 人员独立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系根据《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进行推选与任免,不存在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 3、 财务独立 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审计部门、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运行。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股东单位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人士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将公司的借款转借给股东单位使用的情况。 4、 机构独立 公司已依照法律和有关规范文件的要求设有“三会一层”。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负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确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的实施;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总经理领导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严格遵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公司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方面已建立了基本健全的、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完善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经营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的内部管理控制是有效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不断完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 其 他 事 项 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