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8 0.46% 74.04 0.06% 32.28 0.03%
其中:同一集团
或者实际控制 52.40 0.11% 519.23 0.44% 33.59 0.03% 16.60 0.02%
人代付
其他 0.34 0.0001% 20.65 0.02% 40.45 0.03% 15.69 0.02%
合 计 52.74 0.11% 539.88 0.46% 74.04 0.06% 32.28 0.03%
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第三方回款为 ORION TELESCOPES & BINOCULARS(系
美国著名天文望远镜和双筒望远镜品牌商)2022 年向公司采购光学仪器产品519.23 万元,基于支付便利考虑,委托其母公司 OPTRONIC TECHNOLOGIES INC代为支付货款,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均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且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影响小。
2. 报告期内通过员工账户对外收付款项的具体情况,规范整改措施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员工代收货款和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员工代收货款 3.33 0.01% 29.23 0.03% 25.74 0.02% 0.93 0.001%
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 2.39 0.01% 111.24 0.14% 179.59 0.21% 147.19 0.22%
注 1:员工代收货款系占营业收入比例
注 2: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系占营业成本比例
(1) 员工代收货款
1) 员工代收货款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代收货款金额分别为 0.93 万元、25.74 万元、29.23 万
元以及 3.33 万元,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光电仪器业务存在个人客户通过业务人员直接购买产品的情形,为方便结算,客户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等将货款转给业务人员,业务人员收取货款后转入公司账户,单笔金额较小;此外,公司部分境外客户由于对公跨境转账等限制,通过员工代收的方式向公司支付货款。
2) 员工代收货款的整改情况
公司已认识到内部控制建设对于企业长期发展的重要性,报告期内对员工代收货款的情形逐步进行规范整改,涉及上述情况的员工共 17 名,代收货款账户共 19 个,均为员工日常生活开支用卡。为加强管理,对前述涉及账户进行了注销,截止本说明出具日,除已离职员工账户、2 个持有未到期理财账户外,其余账户均已完成注销。
为杜绝员工向客户直接收取款项,避免通过个人账户虚增销售或隐瞒收入的情形,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① 公司开立收款二维码,引导客户将货款直接支付至公司的账户;
② 积极规范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通过修订完善《销售管理制度》等各项相关制度,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严禁员工以个人名义进行收款,销售款项的收取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
③ 财务部门在对收到的款项进行会计处理时,核对对方账户名称与账面应收账款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④ 出具相关承诺。公司及代收货款的相关员工出具承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不再发生员工代收货款行为。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针对员工代收货款情形,公司已整改完毕,无新增员工代收货款行为。
(2) 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
1) 零星采购款项员工报销具体情况
公司存在员工先垫付资金零星采购材料,后续凭发票报销采购款的情形,主要系少量应急性物资、手套、胶带等辅助材料临时采购。报告期内,零星采购款
员工报销金额分别为 147.19 万元、179.59 万元、111.24 万元及 2.39 万元,相
关金额较小并呈明显下降趋势。产生前述情形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方面,报告期前期,公司尚未开立线上支付企业账号,个别配件材料的零星采购需要在网上进行,基于便捷性考虑,由员工先行采购,后续凭发票在公司报销。
另一方面,为了方便结算、快速完成采购少量紧急物料,由员工先行采购,后续凭发票在公司报销。
综上,员工垫付资金进行零星材料采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2) 零星采购款项员工报销整改情况
针对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情形,公司进行积极整改。报告期内,涉及上述情况的员工共 20 名,代垫采购款账户共 21 个,均为员工日常生活开支用卡。为加强管理,对前述涉及账户进行了注销。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除已离职员工账户外,其余账户均已完成注销。
为杜绝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的情形,其他整改措施如下:
① 公司已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及《备用金管理制度》,规定零星采购款须经公司支付或者员工备用金的形式报销,杜绝由员工先行垫付相关款项的情形;
② 出具相关承诺。公司及零星采购报销相关员工出具承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实施零星采购。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针对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公司已整改完毕,无新增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行为。
3. 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财务不规范行为
参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中“5—8 财务内控不规范”规
定的财务不规范事项进行核查,如下表所示:
序号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是否存在 整改情况
1 无真实业务支持情况下,通过供应商等取得银行贷 否 -
款或为客户提供银行贷款资金走账通道
2 向关联方或供应商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票 否 -
据,通过票据贴现获取银行融资
3 与关联方或第三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 否 -
4 频繁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收付款项,金额较大且缺 否 -
乏商业合理性
5 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收付款项 否 -
6 违反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大额现 否 -
金收支、挪用资金
公司存在为关联方晶
被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 投投资代垫租金和水
7 式占用资金 是 电费的情形,相关金额
较小,目前已整改完
毕。
8 存在账外账 否 -
9 在销售、采购、研发、存货管理等重要业务循环中 否 -
存在内控重大缺陷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除存在员工代收货款、零星采购款员工报销、被关联方以代垫款项方式占用资金等财务不规范情形外,不存在上述规定所列的其他财务不规范情形。
4. 核查程序以及核查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 取得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的统计表,通过大额资金流水检
查、主要客户销售回款检查等核对交易对手账户名称与挂账单位是否一致,核查第三方回款统计表数据的完整性;
2) 通过询问客户、公开渠道查询等方式确认客户与支付方的商业关系,了解主要客户名称和背景、代付金额、代付原因等;
3) 结合公司关联方清单,与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名称进行比对,检查第三方回款的支付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 访谈代收货款的员工和代垫付资金进行零星采购材料主要员工,了解由个人账户垫付进行采购的原因和必要性;了解是否存在利用员工账户虚增收入或者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5) 获取个人卡银行账户注销资料以及未注销账户员工的说明,了解未注销账户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后续销户安排。
6) 访谈公司实际控制人,了解报告期内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后是否仍存在类似情形;
7) 逐项对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问题 5-8 中列举的财务内
控不规范情形,核实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形。
(2) 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公司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客户基于支付便捷性考虑,委托同一集团或者实际控制人代付,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
2) 公司员工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商业合理性,不存在利用员工账户虚增收入或者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针对员工账户对外收付款项,公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相关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涉及代收付款的员工员工账户中,除已离职员工账户、持有未到期理财账户外,其余账户均已完成注销。
3) 报告期内公司除存在被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资金的情形外,不存在《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5 号》其他所列举的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往来款项已结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关于固定资产变动
1. 资产处置的背景、涉及固定资产明细及金额
(1) 资产处置的背景
西山区“城中村”27 号片区重建改造项目是昆明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重点工程,西山区收回昆明晶华光学有限公司(简称昆明晶华)位于前述工程范围内土地。
(2) 拆迁补助金额
2020 年,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西山区自然资源局以及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昆明晶华签订《国有土地收回补偿协议》,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第 27 号片区( 高朱村)改造项目,拟收回乙方国有土地 19.61亩作为项目用地(四至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图为准)。被收回土地系昆明光学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项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昆国用(zO01)字第 00228 号,证载土地面积 13,073.1 平方米。
西山区福海城中村改造片区指挥部、云南兆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昆明晶华签订《西山区“城中村”第 27 号片区重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27(国)
-014 号](2020 年 8 月 28 日签订)、《西山区“城中村”第 27 号片区改造项目
(二期)拆迁安置货币补偿协议》[27(国)-J083 号]以及《西山区“城中村”第 27 号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拆迁安置货币补偿协议》[27(国)-J084 号],拆迁补偿费(办公楼、综合楼等建筑物)、附属设施与设备补偿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过渡费等合计为 12,598.66 万元。
此外,2020 年 9 月,昆明晶华与西山区街道办事处高朱村居民小组签订《人
民调解协议书》,经福海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昆明晶华委托 27 号城中村片区指挥部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