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时,遵守回避表决的程序;
4、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
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本企业在佛山青松的地位和影
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佛山青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违
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
规提供担保;
5、本承诺内容自签署日起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
佛山青松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
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被认定为佛山青松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本人/本企
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本企业将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中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
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确已无法履
行的,则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
有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如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就其
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以扣留或扣减,用于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本人/本企业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履行其作出的本次挂
牌相关承诺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浩华、黄达森
承诺主体名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浩华、黄达森、王昭、李文
刚、胡文龙、安林、吴兴印、王振相、唐海敏、梁美好、何
嘉文、祁亚军、陈源、谢凯欣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3月 25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
日,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佛山青松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或者公司为
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承诺事项概况 定,不以委托管理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
举方式)占用或转移佛山青松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或
要求佛山青松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方式从
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人将督促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受本承诺函约束。如本
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中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及改正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
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确已无法履行的,则
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
投资者赔偿损失,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有所得
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就其所获分
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以扣留或扣减,用于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
5、本人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
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履行其作出的本次挂牌相关
承诺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浩华、黄达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浩华、黄达森、王昭、李文
承诺主体名称 刚、王振相、唐海敏、梁美好、何嘉文、祁亚军、陈源、谢
凯欣
员工持股平台:青松智远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