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2024年03月27日查看PDF原文
              决时,遵守回避表决的程序;

                                    4、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
                                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本企业在佛山青松的地位和影
                                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佛山青松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违
                                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公司违


                                规提供担保;

                                    5、本承诺内容自签署日起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
                                佛山青松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
                                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
                                企业被认定为佛山青松关联方期间内持续有效。本人/本企
                                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如有违反,本人/本企业将承担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中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
                                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
                                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
                                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确已无法履
                                行的,则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3、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
                                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
                                有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4、如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就其
                                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以扣留或扣减,用于
                                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本人/本企业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
                                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履行其作出的本次挂
                                牌相关承诺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浩华、黄达森

承诺主体名称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浩华、黄达森、王昭、李文
                                刚、胡文龙、安林、吴兴印、王振相、唐海敏、梁美好、何
                                嘉文、祁亚军、陈源、谢凯欣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主体类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本次申请挂牌的主办券商及证券服务机构

                                □其他

承诺事项                        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承诺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3月 25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1、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截至本承诺函出具
                                日,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
                                他方式占用佛山青松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或者公司为
                                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形;

                                    2、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
承诺事项概况                    定,不以委托管理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列
                                举方式)占用或转移佛山青松的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或
                                要求佛山青松违规提供担保,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方式从
                                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人将督促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
                                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同受本承诺函约束。如本
                                人及本人控制或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本人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本人将承担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中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及改正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


                                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确已无法履行的,则
                                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
                                投资者赔偿损失,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有所得
                                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就其所获分
                                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以扣留或扣减,用于承担前
                                述赔偿责任;

                                    5、本人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
                                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履行其作出的本次挂牌相关
                                承诺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
                                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浩华、黄达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浩华、黄达森、王昭、李文
承诺主体名称                    刚、王振相、唐海敏、梁美好、何嘉文、祁亚军、陈源、谢
                                凯欣

                                员工持股平台:青松智远

                                □申请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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