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2024年03月27日查看PDF原文
租
                                赁房产、违规建筑的承诺函)

承诺履行期限类别                长期有效

承诺开始日期                    2024 年 3月 25日

承诺结束日期                    无

                                    若佛山青松因租赁房产上的违规建筑、租赁未取得不动
                                产权属证书的房产被主管部门要求拆除或受到任何处罚,本
                                人将承担致使公司无法使用或因此拆迁、搬迁等全部费用,
                                并承担公司全部的罚款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损失,保证公司利
                                益不受损害。

承诺事项概况                        针对佛山青松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房产尚未办理租赁备
                                案登记的情况,若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政府机关行使职权而致
                                使房产租赁关系无效或出现任何纠纷,导致佛山青松及其子
                                公司需要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政府部门处罚、被其
                                他第三方追索的,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佛山青松及
                                其子公司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中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
                                及改正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该违反的承诺可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确已无法履行的,则
                                应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人因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
                                投资者赔偿损失,因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所有所得

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就其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予以扣留或扣减,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本人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承诺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未履行其作出的本次挂牌相关承诺的,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


                        第七节 有关声明

                              申请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浩华              黄达森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申请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控制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张浩华          黄达森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申请挂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张浩华                        黄达森                        王 昭

        李文刚                        胡文龙                        安 林

        吴兴印

全体监事(签字):

        王振相                        唐海敏                        梁美好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何嘉文                        祁亚军                        陈 源

        谢凯欣

                                                          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主办券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金文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孙博伟

 项目小组成员(签字):

                              李毅莹                安麒溢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律师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字):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刘胤宏  张宏远  张亦迪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

                                杨晨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字):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谢贤庆  齐放  朱洁莹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_______

                余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公开转让说明书,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经办人员对申请挂牌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公开转让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资产评估师(签字):

                                白广民                  杨林贤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签字):

                                    夏洪岩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说明

    本公司为佛山市青松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佛山市青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并于 2015年 7 月 18日出具了《佛山市青松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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