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4607 证券简称:祥云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的辅导验收。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相关情况 (一)申请获受理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递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相关申 请文件并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获其受理。 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停牌。 (二)收到反馈意见或审核问询及回复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就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作出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215 号)。此后,公司根据 《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定期更新上市 相关申请文件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三)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基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及战略规划考虑,并经审慎研究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环 公告编号:2024-003 境等因素,现公司决定向上交所申请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 件。公司将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审核决定文书后的次两个交易日申请股票 复牌。 二、风险提示 本次撤回上市申请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