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资讯: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28日查看PDF原文
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中各
      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3.11  金融工具

      3.11.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同时确认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应向买方收取的应收款项。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转移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本公司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1  金融工具(续)

      3.11.2 金融资产的分类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

      (1)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2)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
      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按照本条第 1)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条第 2)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并按照规定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
      销。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11.3 金融负债的分类

      除下列各项外,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
      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第 1)项或第 2)项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项情形的以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
      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1  金融工具(续)

      3.11.3 金融负债的分类(续)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可以将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本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3.11.4 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
      整体适用该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
      司从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3.11.5 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本公司对所有
      金融负债均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重分类日,是指
      导致本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的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

      3.11.6 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2)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1  金融工具(续)

      3.11.6 金融工具的计量(续)

      初始确认后,本公司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负债,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或以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
      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但下列情况除外: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
      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
      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本公司按照上述政策对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运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收入的,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
      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政策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
      系(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被上调),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
      收入。

      3.11.7 金融工具的减值

      1)减值项目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

      (2)租赁应收款。

      (3)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

      除了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以及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的金融资产之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
      变动: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11.7 金融工具的减值(续)

      2)减值准备的确认和计量(续)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
      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
      入当期损益。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无论本公司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
      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本公司也将
      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其
      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
      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
      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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