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
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本公司因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该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本公司
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
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
1)本公司自身情况,即集团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
2)“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3)“借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
4)“抵押条件”,即标的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5)经济环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
本公司以银行贷款利率为基础,考虑上述因素进行调整而得出该增量借款利率。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35 租赁(续)
3.35.2.5 租赁负债(续)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1)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2)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
3)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
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
化的除外。周期性利率是指本公司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
发生变动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订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所采用的修订
后的折现率。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
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
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
2)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3)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4)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
5)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使情况发生变化。
3.35.3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
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3.35.3.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
金收入。
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
应当确认租金收入。本公司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
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
与租金收入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
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
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3.35 租赁(续)
3.35.3.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
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
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
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5.4 转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公司基于原租赁产生的
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35.5 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收入”附注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
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
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
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3.11 金融工具”。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
理详见“3.11 金融工具”附注。
3.36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过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3.37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3.37.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 负债 施行对公司财务报表
关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应将累积 无重大影响。
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
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4 税项
4.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
增值税 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 13%、6%、9%
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
额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消费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0%
2023 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
4.2 其他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12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前瞻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前瞻产业
大数据有限公司和前瞻规划设计院(北京)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报告期内按减按 25%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本附注期初余额系 2023 年 1 月 1 日余额、期末余额系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本期发生额系 2023
年度发生额,上期发生额系 2022 年度发生额。若无特别说明,2023 年 1 月 1 日余额与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一致。
5.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0,336.87 126,126.23
银行存款 25,605,155.66 26,595,792.05
其他货币资金 822,978.89 559,336.37
合计 26,538,471.42 27,281,254.65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
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
其他说明:
5.1.1 其他货币资金是公司支付宝账户余额。
5.1.2 无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5.2 应收账款
5.2.1 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6 个月以内 2,927,292.27 3,164,414.60
6 个月至 1 年 1,028,9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