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 9月7日 月 7 日 谢永刚 职 工 监 男 1986 2021 年 2024 年 9 0 0 0 0% 事 年 10 9月7日 月 7 日 月 廖富成 监事 男 1985 2021 年 2024 年 9 0 0 0 0% 年 11 9月7日 月 7 日 月 周燕红 董 事 会 女 1990 2021 年 2024 年 9 0 0 0 0% 秘书 年9月 9月7日 月 7 日 常馨宇 董事 男 1993 2021 年 2024 年 9 1,500,0 0 1,500,000 4.85% 年9月 9月7日 月 7 日 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财务负责人张凤与公司董事常馨宇为母子关系;公司董事长辜俊杰与公司董事辜子恒为父子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6 0 0 16 生产人员 66 0 0 66 技术人员 15 0 0 15 销售人员 3 0 0 3 员工总计 100 0 0 100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 22 22 专科 24 24 专科以下 54 54 员工总计 100 100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一、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依据发展需要设计薪酬方案,使员工薪酬与工作岗位价值和员工的工作业绩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每一位员工的个人才能,使员工的劳动付出和做出的业绩得到合理的回报和激励。实现吸引人才、让人才脱颖而出、并使其得到合理充分回报的目的,形成公司与员工的良性循环。 二、培训计划 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知识技能并发挥其潜在职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探索创新培训形式。实行全员培训,搭建起学习型、知识型企业的平台。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和主人翁的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公司根据情况安排员工进行新员工入职培训以及不同部门、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新进员工无故不得缺席,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培训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培训不合格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三、公司无需要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成员均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已有的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运作、自主经营,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严格按照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进行内部管理及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相应补充完善新的内部控制制度或对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和细化,为公司稳定、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400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城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写字楼 A 座 24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3 月 28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杨旭荣 杨东耀 3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9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0 万元 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14005 号 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豪特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特装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豪特装备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