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和精密: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3月29日查看PDF原文
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8,660,000.00    3,197,316.82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0.00          0.00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其他                                                          21,190,000.00    3,587,500.00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贷款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不涉及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承诺结  承诺  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
                期      束日期  来源  类型                                      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1    -    挂牌  同 业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  正 在 履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竞 争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安和精密及  行中

                                      承诺  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安和精密

                                              (包含安和精密控制的企业,下同)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安

                                              和精密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2、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或参

                                              与任何与安和精密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任何地

                                              方从事或参与与安和精密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立即终

                                              止对该等竞争性业务或活动的参与、管

                                              理或经营,或将按照安和精密的书面要

                                              求,以公允的价格或条件将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安和精密,以避免与安和精密存

                                              在同业竞争。4、若本公司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安和精密造成实际损失的,由

                                              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于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安和精密期间

                                              持续有效。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1    -    挂牌  解 决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正 在 履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关 联  规范性文件、安和精密的公司章程及关  行中

                                      交 易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问题  权利;在安和精密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安

                                              和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的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2、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

                                              避免或减少与安和精密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

                                              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安和精密公司章程、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和精密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本公司在

                                              安和精密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安和精密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或谋求与安和精密达成交易

                                              的优先权利。4、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安和精密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若安和精密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

                                              露程序。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1    -    挂牌  股 份  本公司作为安和精密控股股东,将严格  正 在 履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增 减  遵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行中

                                      持 承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股份

                                      诺    转让限制的规定。本公司在挂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安和精密股票分三批解

                                              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

                                              均为本公司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

                                              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

                                              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若因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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