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8,660,000.00 3,197,316.82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0.00 0.00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其他 21,190,000.00 3,587,500.00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
提供担保
委托理财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存款
贷款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不涉及
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承诺结 承诺 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
期 束日期 来源 类型 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1 - 挂牌 同 业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 正 在 履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竞 争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安和精密及 行中
承诺 其控制的企业,下同)没有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
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安和精密
(包含安和精密控制的企业,下同)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或拥有与安
和精密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
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2、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
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或参
与任何与安和精密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3、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任何地
方从事或参与与安和精密构成同业竞
争的业务或活动,本公司承诺将立即终
止对该等竞争性业务或活动的参与、管
理或经营,或将按照安和精密的书面要
求,以公允的价格或条件将该等商业机
会让与安和精密,以避免与安和精密存
在同业竞争。4、若本公司因违反上述
承诺而给安和精密造成实际损失的,由
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5、上述承诺于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安和精密期间
持续有效。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1 - 挂牌 解 决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正 在 履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关 联 规范性文件、安和精密的公司章程及关 行中
交 易 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问题 权利;在安和精密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含安
和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的关联
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
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2、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
避免或减少与安和精密之间的关联交
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
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
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按照安和精密公司章程、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批程序,保证
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安和精密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3、不利用本公司在
安和精密的地位及影响,谋求安和精密
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
方的权利或谋求与安和精密达成交易
的优先权利。4、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
法占用安和精密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若安和精密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应当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信息披
露程序。
实际控制人 2022 年 11 - 挂牌 股 份 本公司作为安和精密控股股东,将严格 正 在 履
或控股股东 月 25 日 增 减 遵守《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行中
持 承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股份
诺 转让限制的规定。本公司在挂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安和精密股票分三批解
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
均为本公司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
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
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若因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