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友昌: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01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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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对于本公司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
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3)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4)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5)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3、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1)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

    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1)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销售产品确认收入标准:公司根据合同将产品送至客户或客户指定地点,取得客户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2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与合同履约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8、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3)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

  ②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 1 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③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0、租赁

  (1)经营租赁

  租入资产

  经营租赁租入资产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所产生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经营租赁租出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租入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出资产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其他重要会计政策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三、13“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套期会计

  为规避某些风险,本公司把某些金融工具作为套期工具进行套期。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本公司采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本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以及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本公司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公允价值套期处理。

  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进行不同套期交易的策略。此外,在套期开始及之后,本公司会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以检查有关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是否高度有效。

  A 公允价值套期

  被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且符合条件的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也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当本公司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或不再符合运用套期会计的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B 现金流量套期

  被指定为现金流量套期且符合条件的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将在该项资产或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本公司预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对预期交易的套期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则将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初始成本中/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该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债务影响企业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预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则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除上述情况外,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
  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套期工具已到期或被出售、合同终止、已行使或不再符合套期会计条件时,终止运用套期会计。套期会计终止时,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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