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900 证券简称:维福特 主办券商:东方财富证券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云俊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将公司 2023 年度董 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总经理就 2023 年度工作作出报告,2023 年度总经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 公司进行管理,公司能按照制度规范运作、经营状况良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4 月 2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2)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情况,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2023 年年度决算报告以及公司实际情况 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审计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意见出具专项说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公司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上海乾维物资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其预 付的机器设备款,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乾维物资有限公司尚欠江苏维福 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118,000.00元。本次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账龄较长, 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加之上海乾维物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被吊销营业 执照,确认已无法收回,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维福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