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股份,为公司持股比例最大的股东。唐晓波现直接持有公司 12.58%股份,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69.35%股份。俞海清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唐晓波现任公司董事,二人为夫妻关系,均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认定其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变动。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公司治理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性 出生年 任职起止日期 期初持普通 期末持普通 期末普通 姓名 职务 别 月 起始日 终止日 股股数 数量变动 股股数 股持股比 期 期 例% 董事 1969 年 2021 年 2024 年 俞海清 长、总 男 7 月 4 月 20 4 月 19 11,965,779 0 11,965,779 48.64% 经理 日 日 1979 年 2021 年 2024 年 李海 董事 男 5 月 4 月 20 4 月 19 1,446,660 0 1,446,660 5.88% 日 日 1969 年 2021 年 2024 年 唐晓波 董事 女 11 月 4 月 20 4 月 19 3,096,802 0 3,096,802 12.58% 日 日 1957 年 2021 年 2024 年 杨晓风 董事 女 6 月 4 月 20 4 月 19 2,411,101 -216,000 2,195,101 8.92% 日 日 董事、 2021 年 2024 年 兰娜 董事 女 1980 年 4 月 20 4 月 19 0 0 0 — 会秘 2 月 日 日 书 监事 会主 2021 年 2024 年 卢福喜 席、职 男 1977 年 4 月 20 4 月 19 0 0 0 — 工代 11 月 日 日 表监 事 1985 年 2021 年 2024 年 李艾 监事 女 2 月 4 月 20 4 月 19 0 0 0 — 日 日 1984 年 2022 年 2024 年 宋婷婷 监事 女 10 月 5 月 11 4 月 19 0 0 0 — 日 日 财务 1981 年 2021 年 2024 年 高云霞 负责 女 5 月 4 月 20 4 月 19 0 0 0 — 人 日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长兼总经理俞海清和董事唐晓波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二人系配偶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研发人员 17 8 3 22 技术服务人员 4 0 0 4 销售人员 2 0 0 2 管理人员 3 0 0 3 财务人员 2 0 0 2 员工总计 28 8 3 33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2 3 硕士 6 8 本科 18 20 专科 1 1 专科以下 1 1 员工总计 28 3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 薪酬政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根据岗位、能力以及业绩确定员工薪酬,向员工支付薪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 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培训计划: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工作,制定了包括新员工入职、岗位提升、员工晋 级及管理人员在内的系列培训计划,全面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涵盖试用期员工培训、在职员工业务 提升、管理层员工能力提升等内容,不断提升公司员工素质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的长期 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3、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各个制度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契合,能够有效规范公司治理,对公司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充分保证,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规、违法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已经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情况。今后,对于仍可能存在的不规范,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继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治理规范培训,提高管理层的治理规范意识,确保严格执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事会及员工的监督作用,保证制度能够切实有效地执行,降低公司治理规范的风险,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分别是卢福喜、李艾、宋婷婷。其中,卢福喜为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全体监事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 积极对公司财务、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监事会。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