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8102 证券简称:奥柏瑞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广东奥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3 月 18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子公司四会市奥柏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 年4月3 日收到广东省 四会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将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肇庆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健兴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四会市奥柏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6 法定代表人:陈志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1 年 1 月 13 日,原告与被告就四会市奥柏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能 80 万套智能家居建设项目(1#厂房、综合楼) 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原告承包被告年产能 80 万套智能家居建设项目(1#厂房、综合楼) 施工总承包,合同总价为 55,361,008.26 元,工程预付款 300万元,工程完成桩基础施工并通过桩荷载试验后 10 内支付进度款 500 万元,工程完成主体四层结构施工并通过监理验收后 10 日内支付进度款 500 万元,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 12 个月内,被告支付剩于工程款项。被告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承担利息。 2022 年 9 月 19 日,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023 年 8 月 8 日,原被告签订结算文件,确认本项目工程结算价为 54,350,640.84 元。 截至目前为止,被告已支付了 1300 万元,尚欠 41,350,640.84 元。经原告多 次催促,被告仍未支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1,350,640.84 元及利息(自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的利息为 368,537.59 元;以 41,350,640.84 元为本 金,自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实际偿还之日,按照同期 LPR 另行计算); 2、请求判令原告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在拖欠原告工程款及利息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以上款项合计为 41,719,178.43 元。 3、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财产担保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6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收到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案件受理 通知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11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5),截止目前,尚未调解完成。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收到四会市人民法院的传票,案件将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的财务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若在后续出现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传票 案号(2024) 粤 1284 民初 961 号 广东奥柏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