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明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0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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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6230        证券简称:冠明新材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不设网络投票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 09:30-11:3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5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230          冠明新材    2024 年 4 月 2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李佳芸、张一帆律师。
(七)会议地点

  绍兴袍江越王路冠明新材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由董事长屠关明就2023年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进行总结说明。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由监事会主席屠建新就2023年公司监事会决议情况进行总结说明。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5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4 年经营情况预测,编制《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授权总经理对外进行商品期货投资的议案》

  授权总经理在 2024 年度对外进行商品期货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总经理对外投资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综合考虑发展规划,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4-00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8 日上午 09:00

(三)登记地点: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现场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岚

                    联系电话:0575-88153888

                    联系传真:0575-88178778

(二)会议费用:交通费、会议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冠明电力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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