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雅得 200.00 2023-11-29 2027-10-12 否 配偶、薛军虎及 银行 其配偶 中信 薛军虎 利雅得 500.00 2024-11-13 2027-11-13 否 银行 担保是否 借款 被担保 担保金额 担保方 借款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已经履行 银行 方 (万元) 完毕 韩山奇及其配 偶、冯建民及其 广发 利雅得 500.00 2023-10-18 2027-10-17 否 配偶、薛军虎及 银行 其配偶 韩山奇、冯建 招商 利雅得 500.00 2023-9-19 2027-9-18 否 民、薛军虎 银行 韩山奇及其配 浦发 利雅得 1,000.00 2023-12-26 2029-12-26 否 偶 银行 韩山奇及其配 偶、冯建民及其 光大 利雅得 500.00 2023-3-29 2027-3-28 是 配偶、薛军虎及 银行 其配偶 中信 薛军虎 利雅得 800.00 2023-6-7 2027-11-13 是 银行 韩山奇及其配 浦发 利雅得 1,000.00 2023-2-22 2027-2-22 是 偶 银行 合 计 8,500.00 九、或有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 项。 十、承诺事项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财务报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补充资料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本期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4,799.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960,043.9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24,777.66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性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43,233.04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项目 本期金额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458.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合计数 891,242.2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33,686.34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合计数 757,555.93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7,555.93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9.79% 12.24% 0.26 0.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9.24% 11.61% 0.25 0.3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西安利雅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6,986.47 789,311.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1,274.27 411,789.10 盈余公积 9,829,158.52 9,823,339.50 未分配利润 57,917,710.29 57,865,339.12 所得税费用 1,346,136.26 1,371,463.76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明确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 的会计处理。 解释 16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 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该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年度财务报表。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4,799.0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960,043.92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24,777.6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43,233.04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性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2,458.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891,242.27 减:所得税影响数 133,686.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57,555.93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