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森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年04月10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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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3408        证券简称:伊森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青岛伊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09: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5:00—2024 年 5 月 8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408          伊森新材    2024 年 4 月 30 日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购买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每日时点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公告编号为 2024-005)。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投资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主要原材料交易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发生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开展商品期货投资,投资品种为国内交易所品种,投资目的及方式为获利,投资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八)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359,468.2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300,499.8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945 万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94.50 万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九)审议《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根据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
司购买商品,预计 2024 年度购买总额不超过 20,000,000.00 元。以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商品,预计 2024 年度销售总额不超过20,000,000.00 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孙昌东、刘潇、孙韶玲、青岛三凯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凯伊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十一)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2024 年度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及项目建设需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等)、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融资租赁、应收账款保理、相应的资产抵押、质押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现申请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的担保,自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之日起计算。
上述事项在 2024 年度实施不必再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预计担保的公告》。
(十二)审议《关于选举孙昌东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选举孙昌东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昌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三)审议《关于选举刘潇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选举刘潇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潇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四)审议《关于选举孙韶玲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选举孙韶玲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韶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五)审议《关于选举姜艳玉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选举姜艳玉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姜艳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六)审议《关于选举孙建安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选举孙建安先生继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孙建安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十七)审议《关于选举李静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静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该名监事候选人经 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李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十八)审议《关于选举李晓倩女士继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名李晓倩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该名监事候选人经 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李晓倩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八、十、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十;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本次会议;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9: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青岛胶州市九龙街道办事处瓦屋庄村;联系人:
  姜艳玉,联系电话:0532-80628866;传真:0532-80628867;邮政编码:2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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