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799 证券简称:嘉农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嘉兴市顺源路 282 号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305 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万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2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7,891,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7,891,8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7,891,87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7,891,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7,891,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方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7,891,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7,891,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2024年3月20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358,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7,891,87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小英律师、刘欢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治理规则》《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嘉昕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