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8335 证券简称:上海领灿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3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335 上海领灿 2024 年 5 月 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两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777 号东方希望大厦 12 楼 EH 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结合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定《2023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总结回顾 2023 年的主要工作,并提出 2024 年工作计划和重点。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 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对 2023 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展望了 2024 年工作。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领灿: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 号:2024-004)和《上海领灿: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拟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 风险类短期理财等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4-013 详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领灿: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内容: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2,000,000 股为基 数,以未分配利润 3,162,110.78 元中的 2,004,0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67 元。本次现金分红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各股东持股比例不 变。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详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领灿: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9)。 (七)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详见 2024 年 4 月 1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领灿:拟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24-013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8 日 9 时 00 分-11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777 号东方希望大厦 12 楼 EH 会议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777 号东方希望大厦 12 楼 EH 会议室 联系人:杨丽丹 电话:021-58771626 邮箱:ir@irmleader.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领灿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