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晶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15日查看PDF原文
套的研发技术人员,撤销应用研发部,设立产品市场部,将原先应用研发部以产品管理和技术支持为主要职责的人员调入产品市场部和销售部,同时外部引进优秀的市场和业务人才,力求实现公司在商业化转型上的更大突破。因此,期末技术类人员大量减少,销售类人员明显增长。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3                          8

            硕士                                        24                          16

            本科                                        75                          61

            专科                                        35                          28

          专科以下                                      37                          32

          员工总计                                    184                        145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拥有完善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系统的员工培训计划,涵盖新员工上岗培训、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员工实用技能提升培训、公司制度流程及产品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系列课程。实行内部导师制,帮助新员工尽快熟悉掌握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胜任新的工作岗位;实行内部讲师制,积极引导员工之间互相分享,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鼓励员工利用业务时间自主学习,提升技能,公司酌情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专项奖励等,拥有规范的员工薪酬发展通道;公司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五险一金、补充商业保险、补充带薪病假、法定年休假及补充年休假、节日福利、健康体检、旅游团建等,对优秀的骨干员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双休日标准工作制;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企业所在地相关政策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报告期内,没有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同时,公司各项重大审议事项也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执行,开放网络投票以及统计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报告期内,公司现有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本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均能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管理层暂未引入职业经理人。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对于公司本年度需要监事会审议和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和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意见,监事会在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系统和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和实施权,自行承担采购、研发、生产、销售等重要职能。公司的业务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权、支配权,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拥有独立的员工团队,并已建立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司的人事聘任与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分离,公司财务人员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根据企业发展规划,自主决定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不存在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为执行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设置了较为完善的组织机构,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和配套职能部门。公司的各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建立了会计核算体系,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费用进行预算控制和考核,能够依法合规地进行财务管理等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行。同时,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已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治理规则》的有关规
定开通了网络投票、聘请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会议合计 0 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选举新任董事进行审议,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治理规则》的规定开通了网络投票、聘请律师进行见证且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会议合计 1 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698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2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田华                      廖君

                                      3 年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40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698 号
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纳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晶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纳晶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纳晶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
 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  我们针对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执 策及会计估计”注释(九)所述的会计政策  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一)和  (1)了解与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                                  评价这些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

 公司期末货币资金金额为 42,613,577.29 元,  (2)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关于银行账户情况的管理当局承
 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 9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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