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克斯: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15日查看PDF原文
                                                                              10,815,670.80  10,815,670.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081,567.08        -9,796,567.08  -8,715,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081,567.08        -1,081,567.0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8,715,000.00  -8,715,00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2,450,000.00                        3.45                        6,380,622.21        11,129,662.18  29,960,287.84


              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 企业历史沿革

    重庆沃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28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顾向涛。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
资本为 1,245.00 万元。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为 91500107736565581H。

    (二)公司注册地

    公司注册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 18 号高创锦业大厦 20-2 号;

    (三) 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主要从事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工业用窑炉、熔炉、电炉的设计、技术开发及零配件制造、销售,工业用燃烧器技术开发、销售及工业用燃烧器零配件的制造、销售,工业自动控制设备、电控设备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金属制品、耐火材料制造、加工、销售,销售金属材料、五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为董事会,批准报出日为 2024 年 04 月 15 日。

    (五) 营业期限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 2002-3-28 至无固定期限。

    二、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重庆沃克斯博能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公司。与上年
相比,本年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详见本附注“十一、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四、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3"收入确认原则”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 3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财务报表附注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的,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应收款项                                      金额≥100 万元

                重要的应付款项                                      金额≥100 万元

                重要的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净资产或收入占集团净资产或收入的 5%以上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所有控制的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公司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公司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
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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