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 2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企业所得税税率
中交科交通产业发展(山西)有限公司(简称“中交科”) 25%
广西三艾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25%
5.2 优惠税负及批文
1、本公司于 2022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241002192,有效期为
三年。经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本年度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适用 15%
的税率。
2、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
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 年第 2 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 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 4 个月。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
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2 年 12
月 31 日终止执行。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2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告执行期限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5、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 2022 年第 13 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6、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对铅蓄电池按 4%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施
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 420 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7、《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 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 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 元,最高可上浮 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8、《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 号)第一条规定,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100%加计扣除。
9、《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13 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 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6、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6.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2512.00 8,542.00
银行存款 7709025.35 1,762,112.46
合计 7721537.35 1,770,654.46
注:截至期末本公司无所有权受限的货币资金。
6.2 应收票据
6.2.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0 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0 0
小计 0 50,000.00
减:坏账准备
合计 0 50,000.00
6.2.2 截至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6.2.3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类别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6.2.4 期末不存在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6.2.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无。
6.2.6 截至期末,本公司无已核销的应收票据。
6.3 应收账款
6.3.1 按账龄披露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31161555.17 45,869,816.24
1至2年 16510729.54 12,623,813.14
2至3年 5004653.21 3,472,944.00
3至4年 1033366.98 611,141.62
4至5年 344215 301,139.00
小计 54054519.9 62,878,854.00
减:坏账准备 5502602.17 5,144,237.33
合计 48551917.73 57,734,616.67
6.3.2 按照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期末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4054519.9 100 5502602.17 10.18 48551917.73
其中:组合 1:预期信用风险组合 54054519.9 100 5502602.17 10.18 48551917.73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合计 54054519.9 100 5502602.17 10.18 48551917.73
续: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2,878,854.00 100.00 5,144,237.33 8.18 57,734,616.67
其中:组合 1:预期信用风险组合 62,878,854.00 100.00 5,144,237.33 8.18 57,734,61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