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330 证券简称:捷世智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六圈西路 8 号院新华双创园 B 栋 3 层 303 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胡波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纪天舒女士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和总结了董事会 2023 年的主要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周旭涛先生根据《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对 2023 年度 各项经营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和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工作进 行总结,形成《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峰娟、张泽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考虑公司整体发展、业务需求结合公司经营现状,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峰娟、张泽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峰娟、张泽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峰娟、张泽云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3: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4-0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捷世智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