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2059 证券简称:欧密格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 座 14-16 号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9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48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3,648.59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4,483.2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4,298.63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3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公告编号:2024-003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8 制造业 C26 制造业 C33 制造业 C35 制造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5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制造业 C29 制造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886.61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05.94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用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方式提高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00 万元,相关职业责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2023 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 1 例,目前还在审理中,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可能存在承担民事责任 公告编号:2024-003 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谭鹏,2014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 年 7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 1 家,上市公司 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施聪,201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2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 1 家。 项目质控负责人:叶梦蝶,202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7 月开始 在本所执业并从事质控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 1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公告编号:2024-00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年审计收费 14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 万元。 上期(2023)年审计收费 14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 万元。 2024 年审计收费将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并结合工作量予以定价,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欧密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