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2 月 21 12 月 20 日 日 刘峰 董事 男 1979 年 2020 年 2023 年 0 0 0 0% 1 月 12 月 21 12 月 20 日 日 尹惠晶 董事、 男 1982 年 2020 年 2023 年 0 0 0 0% 副总经 3 月 12 月 21 12 月 20 理 日 日 孙异 副总经 男 1978 年 2021 年 4 2023 年 0 0 0 0% 理 2 月 月 20 日 12 月 20 日 殷荷珍 财务总 女 1951 年 2020 年 2023 年 2,000,000 0 2,000,000 6.67% 监 11 月 12 月 21 12 月 20 日 日 王建强 董事会 男 1979 年 2020 年 2023 年 0 0 0 0% 秘书 1 月 12 月 21 12 月 20 日 日 夏军 监事会 男 1975 年 2021 年 4 2023 年 0 0 0 0% 主席 2 月 月 20 日 12 月 20 日 李大龙 监事 男 1976 年 2023 年 6 2023 年 0 0 0 0% 1 月 月 12 日 12 月 20 日 陈莉 监事 女 1982 年 2020 年 2023 年 0 0 0 0% 10 月 12 月 21 12 月 20 日 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除股东殷文宇与殷荷珍为姑侄关系,常州银科投资有限公司为殷文宇全资控股外,公司自然人股东之间无通过投资、协议或其它安排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亦无任何直系或三代内旁系血亲、姻亲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邬丹 监事 离任 - 个人原因离职 李大龙 - 新任 监事 增补监事会成员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李大龙,男,1976 年 1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0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就职于台湾荣讯(常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软件部开发主管; 2004 年 3 月至 2011 年 4 月,就职于江苏南大紫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软件开发部开发经理; 2011 年 4 月至今,就职于江苏银科金典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绩效产品部部门经理。 注: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 作,选举殷文宇、印荣国、张永坚、尹惠晶、刘峰为公司董事,选举李大龙、陈莉、夏军为公司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聘任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召开了第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监事会主席。(详见公司 2024 年 1 月 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8 0 0 18 技术人员 82 9 16 75 销售人员 42 4 5 41 财务人员 4 0 1 3 生产人员 196 41 43 194 行政人员 11 2 2 11 员工总计 353 56 67 342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2 2 本科 80 76 专科 222 215 专科以下 49 49 员工总计 353 342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本期末公司员工人数比上期末减少了 11 人。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与所有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 2、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对于新进员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培训体系。公司培训主要采取内部培训的方式来进行,同时不定期也会请外部人员来帮助培训。公司通过培训来增加员工的工作技能,从而能为客户带去更优更好的服务。 3、公司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项目构成,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资标准制定了薪资管理制度。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将技术人员的薪资与绩效紧密挂钩,以提高和刺激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工作效率。 5、公司重视员工福利,除了帮助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保、住房公积金外,还为员工增加了带薪年假、工作津贴、免费旅游等各项福利。 6、报告期内新增一名退休返聘员工。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公司相关信息,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性。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运行良好,各机构和人员均依法履行职责,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了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系统,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己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金融软件的开发与实施,拥有独立完整的技术、服务和营销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运营的能力。目前,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存在因与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而使本公司经营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资产独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