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盈高科: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4月1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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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7274        证券简称:中盈高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中盈高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2024年发  (2023)年与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联方实际发生金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额

购 买 原 材  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计  3,000,000.00      695,677.69 主要系预计关联公司销
料、燃料和  算机等相关电子类产品                                售量增加。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3,000,000.00      695,677.69          -

(二) 基本情况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24-007

名称:常州盈联迅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海姣
注册地址:天宁区劳动西路 21 号银河湾电脑数码城 4A05
注册资本:108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百货的销售及网上销售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常州盈联迅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马迅、陆燕,马迅与陆燕系夫妻关系,马迅系中盈高科董事。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常州艺格数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马春燕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东工业园纬南五路 88-3-1039 号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主营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中盈高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的马春燕系常州艺格数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春燕、黄立君、黄丽萍、黄丽敏、马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内容,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不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4-007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正常性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管来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正常性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管来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7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中盈高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江苏中盈高科智能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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