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0% 为 3 月 4 月 12 4 月 11 日 日 李珊 职 工 女 1990 年 2022 年 2025 年 0 0 0 0% 杉 代 表 8 月 4 月 12 4 月 11 监事 日 日 2024 年 4 月 15 日,戴刚辞去董事职务、苏全秀辞去董事、运营总监职务,于兰英辞去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已安排专人负责交接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并开展相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晓霞女士为公司董事、 聘任董晓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提名和凤英女士为公司董事、聘任和凤英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长戴虹与董事祝文欣为夫妻关系。戴刚、戴虹为兄妹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3 0 1 2 销售人员 3 0 1 2 技术人员 0 0 0 0 财务人员 1 0 0 1 行政人员 1 0 0 1 员工总计 8 0 6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1 0 硕士 2 3 本科 4 2 专科 0 1 专科以下 1 0 员工总计 8 6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无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报告期内是否新增关联方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经理工作细则》、《关 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了公司治理,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并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各项经营决策均按《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 章制度履行了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 尽的职责和义务。 (二) 监事会对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重大的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三)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 财务、机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公司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有独立经营系统和独立经营能力,没有依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经营的情形。 2、资产独立: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为股份公司,拥有独立经营所需要的各项资产(包括办 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目前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不存在被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系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 产生,不存在股东干预公司人事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本公 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本公司遵守《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相关 的法律法规,为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缴纳了上述社会 保险。 4、财务独立:公司设有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财务管理制 度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司拥有自己的银行账户,是独立法人纳税 人。 5、机构独立:公司搭建起了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 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本公司根据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 清晰,完全按公司独立安排独立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挂牌公司不存在公章的盖章时间早于相关决策审批机构授权审批时间的情形 挂牌公司出纳人员是否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2426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6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 周振 陈长振 签字年限 1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 5 元)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2426 号 北京中研瀚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中研瀚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 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