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85 证券简称:博冠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085 博冠股份 2024 年 5 月 1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及 2023 年度工作规划,依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审议《公司 2023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结合 2023 度公司主要情况,拟定了《公司 2023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 度工作进行了总结。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 台披露,(公告编号:2024-006;2024-007)。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结果,对公司的财务运 营结果进行了总结,并形成《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结果,以及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预 期,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64,715,816.78 元,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 业务 开展计划,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昆明朗特光学仪器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70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张鹏。 (九)审议《关于对子公司广州博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广州博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广州博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 8K 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品牌营销,增资后将整体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64,715,816.78 元、实收股本总额为 100,000,001 股, 公司未 弥补亏损已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于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http://www.neeq.cn)上发布的《博冠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以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持上述所需文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00-10:00 (三)登记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开源大道 11 号 A5 栋第三 层 A 单元公司一号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0-32203001-866 (二)会议费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