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三)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二百零三条 董事会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 得与本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 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机关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百零六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零七条 本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百零八条 本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中与公众公司 相关的规定,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公开转让之日起适用。 第二百零九条 当投资者与公司之间产生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可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甘肃迅美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