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9618 证券简称:天利再造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不涉及多种会议召开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618 天利再造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苏静雯、秦莹(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 2023 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和《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六)审议《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 (八)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达-4,189,620.83 元,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10,000,000.00 元的三分之一。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披露的《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艺南向上海浦东发展以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 180 万元。其配偶付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 证担保,张艺南以名下房产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 70 栋 1 单元 27 层 49 号,辽(2024)鞍山市不动产权第 0000567 号提供抵押担保,以及其女儿付 博雅名下房产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 147 栋 18 层 28 号(辽 2024 鞍 山市不动产权 0000925 号)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 2024 年 1 月 18 日至 2029 年 1 月 10 日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补充确认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个 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 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 人 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 人 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 账 户卡 办理登记;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8:3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艺南;联系电话:18841238258;传真: 0412-8582268;邮箱:2848919441@qq.com;联系地址:鞍山市达道湾创业园 5 号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14011。(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辽宁天利再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