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科技: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834978        证券简称: 光大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4  2023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类别                    年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光大科技或

            其子公司预

            计向浙江联

购 买 原 材  飞光纤光缆

料、燃料和 有限公司、浙江

动力、接受  联正新材料股  3,000.00      220.96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劳务      份有限公司、浙

            江意讯线缆

            有限公司采

            购商品或接

              受劳务

            光大科技或

            其子公司预

            计向浙江联

出售产品、  飞光纤光缆

商品、提供 有限公司、浙江  2,000.00      417.66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劳务        联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浙

            江意讯线缆

            有限公司提

            供商品或提供


                劳务

委 托 关 联
方 销 售 产
品、商品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韩雪光、王爱

其他        红向银行提    15,000.00    1,000.00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供借款担保

______

合计              -        20,000.00    1,638.62              -

 (二)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

    住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科技城横畈产业区市地街 123 号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瑞春

    实际控制人: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6,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光纤、光缆技术服务等

    浙江联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2%;公
 司实际控制人韩雪光为该公司董事。

    2、名称:浙江意讯线缆有限公司

    住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科技城横畈产业区市地街 123 号

    注册地址:浙江金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海森

  实际控制人:徐海森

  注册资本:22,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电线电缆、光纤光缆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持有光大科技子公司杭州联翼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股东徐心怡与浙江意讯线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海森为直系亲属关系。

  3、名称:浙江联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开源街 89 号 1 幢 306

  注册地址:浙江杭州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建文

  实际控制人:杭州普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合成材料、塑料制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浙江联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3%;公司实际控制人韩雪光为该公司董事。

  4、姓名:韩雪光、王爱红

  住所:临安区锦北街道万锦山庄 18 幢

  韩雪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爱红为公司董事,和韩雪光为夫妻关系。
二、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雪光、王爱红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任何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与关联方将在交易发生时共同协商确定协议或合同。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为满足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的正常需求,符合公司及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光大普特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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