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414 证券简称:大洋义天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10:00 至 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414 大洋义天 2024 年 5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 6 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 A4 幢 2 层 1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程长久代表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运营及治理情况作具体报告,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做规划。 (二)审议《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汇报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汇报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七)审议《关于修改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如下: 章程第四条 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 6 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 息产业化基地 A5 幢。 (八)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 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该议案具体内容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九)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张思齐汇报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00-9:30 (三)登记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 6 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 化基地 A4 幢 2 层 1 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肖琼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北斗路 6 号武汉国家地球空间信息产业化基地 A4 幢 2 层 1 号 联系电话: 027-67849613 传真:027-67849952 (二)会议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大洋义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