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洋人才: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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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和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 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拥有独立且完整的业务 流程和业务体系,具备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以及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的能力。

    1、业务独立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均不构成对任何股东的依赖关系,与任何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关系或业务上依赖其他关联方的情况。

    2、资产独立

    公司资产与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对所有资产拥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不存在资产、资金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人员独立

    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独立负责员工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相关制度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不存在人事任命受股东 或其他单位干扰的情形。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 度等方面均独立,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不存在股东和其他单位、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不 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度,并实施严格的财务监督管理。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独立 开设银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独立对外签订合同,不受股东或其他单位干预或 控制。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或关联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资金被 股东占用的情况。
(四)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董事会充分认识到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及内控制度对保护投资者权益以及实现经营管理目 标的重要性。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及覆盖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 度,以保证全体股东充分行使知情、参与、表决等权利以及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治理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如下:

    为保障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规 定了相关的内容。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


  限,并配备了相应的人员以保证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会计机构人员分工明确,实行岗位责任制,各
  岗位能够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批准、执行和记录职能分开。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建立了公司具体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
  制定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目前已制定并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财
  务部门职责、工程成本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金审批制度等。这些财务会计制度对规范公
  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会计数据准确,防止错误、舞弊和堵塞漏洞提供了有力保证。
  报告期内,公司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管理制度均未发现重大缺陷,亦不
  存在因重大缺陷对财务报告构成潜在或现实影响。现行的公司重大内部管理制度均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告期内未对其进行过整改。
 四、  投资者保护
(一)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提供网络投票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3007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4 年 4 月 17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夏浩东                  夏子国

                                      4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4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万元)        13 万元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4)第 013007 号
 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联洋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洋人才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
 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洋人才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 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 独立于联洋人才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联洋人才公司 2023 年发生净亏损
117,309.7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767.53 元,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已连续两年为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11,377,380.76 元,且联洋人才公司营业收
入较上年较大幅度萎缩。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联洋人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其他信息

  联洋人才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联洋人才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联洋人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联洋人才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联洋人才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

 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 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联洋人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联洋人才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 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 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 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 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浩东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子国

                                        2024 年 4 月 17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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