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430570        证券简称:蓝星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设置会场,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投票方式为现场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430570          蓝星科技    2024 年 6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总结2023 年宏观经济形势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2023 年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三会”运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分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产管理进行监督,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的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结合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部拟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进行了分析。
(四)审议《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 2023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4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五)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六)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为了满足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决定 2023 年度暂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6 月 20 日 9:00-9: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7-81616642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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