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盛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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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832025        证券简称:川盛科技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025          川盛科技      2024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作出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3 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作出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6)。

(四)审议《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财务部门根据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提交《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部门协同公司的管理团队根据 2023 年的发展方向及目标编制了《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公司发展需要,因目前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现提请 2023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 2023 年的审计报告,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194,360.39 元,公司股本为 26,18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就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相应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就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出相应的专项说明。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00-10: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吴丹,电话:0794-7512666
(二)会议费用:有关会议的差旅费、食宿费由股东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西省川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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