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11
小 计 387,904.58
所得税影响额 96,976.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290,928.43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66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5.69 0.05 0.05
净利润
深圳市爱车屋汽车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指标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56,790.62 1,383,767.66 700,566.39 723,377.75
未分配利润 -5,526,226.21 -5,499,249.17 -7,700,682.37 -7,677,871.01
所得税费用 -656,224.23 -660,389.91 -310,684.43 -333,495.79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
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 400,835.46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930.9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0.11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87,904.58
减:所得税影响数 96,976.1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90,928.43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