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 是 一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中 喜财审 2024S00793 号)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7,979,410.00 元,实收股本总额为 56,6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若公司经营状况不能好转,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已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治理及经营情况。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鉴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