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辉达: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04月18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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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8099      证券简称:日辉达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日辉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9:3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4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099          日辉达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公司聘请广东硕法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做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鸿源路 28 号日辉达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 2023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根据 2024 年度主要经营计划,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对 2023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五)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

                                                                          公告编号:2024-004

作情况,经审议,同意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经审议,同意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公告编号:2024-004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9:0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鸿源路 28 号;
  联系电话:0755-84179369;邮政编码:518117;联系人:胡月梅。
(二)会议费用:参会人员费用由参会人员自行承担。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日辉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日辉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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