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 同业竞争 详见下表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25 日 承诺 实际控制人 2016年7月 挂牌 资金占用 详见下表 正在履行中 或控股股东 25 日 承诺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郑重声明,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未持有其他任何从事与明峰环保主营业务可能产生同业 竞争的企业的股份、股权或在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亦未在任何与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 同业竞争的企业担任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在本人作为明峰环保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 营、直接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等)从事可能与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经 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业务上的帮助,不会在任 何可能与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的企业担任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保证将采取合 法、有效的措施保证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 业务或活动。 3、在本人作为明峰环保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将不与 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 在收到明峰环保通知后采取以下任一方式解决与明峰环保的竞争问题:A 停止与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B 将相竞争的业务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纳入到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来经 营;C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给无关联的第三方;D 立即辞去明峰环保董事职务。 4、在本人作为明峰环保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本人有任何从事、参与可能与明峰环保的经营运作构成竞 争活动的商业机会,本人应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明峰环保,在通知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明峰环保 做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后,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按照不差于提供给本人或任何独立第三方 的条件给予明峰环保,如明峰环保未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且本人拟利用该商业机会的, 本人将立即辞去董事职务。 5、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明峰环保造成的所有 直接或间接损失。 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明峰环保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不发生资金占用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承诺 本人作为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环保”)的实际控制人,关于不存在 占用明峰环保资金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明峰环保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人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明峰环保 及其子公司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上市公众 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明峰环保发生除正常 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如若发生,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果明峰环保及子公司因历史上存在的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的资金往来行为而受到处罚的, 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披露时,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二)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26,145,520 46.1935% 0 26,145,520 46.1935%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9,471,302 16.7337% 2,492,522 11,963,824 21.1375%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1,011,725 1.7900% 2,764,202 3,775,927 6.6712%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股份总数 30,454,480 53.8065% 0 30,454,480 53.8065%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9,923,908 35.2013% 7,477,568 27,401,476 48.4125% 条件股 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468,043 4.3600% 27,401,476 29,869,519 52.7730%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56,600,000 - 0 56,6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7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期末 期末持 期末持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持有 有的司 序 股东名 期初持股 持股 期末持股 股比 限售股份 无限售股 的质 法冻结 号 称 数 变动 数 例% 数量 份数量 押股 股份数 份数 量 量 1 高峰 27,131,210 17.61% 37,101,300 65.55% 27,401,476 9,699,824 0 0 2 王淑芬 3,084,700 0 3,084,700 5.45% 2,313,525 771,175 0 0 3 张忠侠 2,264,000 0 2,264,000 4.00% 0 2,264,000 0 0 4 姜泳 2,264,000 0 2,264,000 4.00% 0 2,264,000 0 0 5 张芸 2,264,000 0 2,264,000 4.00% 0 2,264,000 0 0 6 石永芹 1,061,250 0 1,061,250 1.875% 0 1,061,250 0 0 7 付国盛 769,660 0 769,660 1.3598% 577,320 192,340 0 0 8 赵慧 707,500 0 707,500 1.25% 0 707,500 0 0 9 王胜芳 566,000 0 566,000 1.00% 0 566,000 0 0 10 黄丽 566,000 0 566,000 1.00% 0 566,000 0 0 合计 40,678,320 17.61% 50,648,410 89.48% 30,292,321 20,356,089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张忠侠系高峰之配偶;姜泳系王淑芬之子;前十名股东,除上述 关联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执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公司治理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出生年 任职起止日期 期初持 数量变 期末持普通 期末普通 姓名 职务 性别 月 起始日 终止日 普通股 动 股股数 股持股比 期 期 股数 例% 1971 年 2022 年 202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