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0.00 货币出资 2.00% 4 徐秀明 100,000.00 货币出资 2.00% 5 李兴锋 50,000.00 货币出资 1.00% 合计 5,000,000.00 100.00% 2015 年股东薛爱民决议以等额货币出资置换原知识产权出资 3,400,000.00 元,该股东 将该无形资产无偿赠予公司使用,2015 年 8 月收到股东薛爱民用于替换原无形资产出资的 货币,并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薛爱民 4,750,000.00 货币出资 95.00% 2 刘辉 100,000.00 货币出资 2.00% 3 徐秀明 100,000.00 货币出资 2.00% 4 李兴锋 50,000.00 货币出资 1.00% 合计 5,000,000.00 100.00% 2015 年 10 月,经股东会决议,股东薛爱民转让部分股权,进行了股权变更,公司股份 改制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 BJ02— 002 号”验资报告,并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取得北京派特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薛爱民 4,319,000.00 货币出资 86.38% 2 张艳 165,000.00 货币出资 3.30% 3 闫晓波 165,000.00 货币出资 3.30% 4 刘辉 150,000.00 货币出资 3.00% 5 李兴锋 100,000.00 货币出资 2.00% 6 王长林 100,000.00 货币出资 2.00% 7 陈玉萍 1,000.00 货币出资 0.02% 合计 5,000,00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634,000.00 元,由北京佩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陈玉萍共同认缴,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34,000.00 元。此次增资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 BJ02-0007 验资报 告。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薛爱民 4,319,000.00 货币出资 76.66% 2 张艳 165,000.00 货币出资 2.93% 3 闫晓波 165,000.00 货币出资 2.93% 4 刘辉 150,000.00 货币出资 2.67% 5 李兴锋 100,000.00 货币出资 1.77% 6 王长林 100,000.00 货币出资 1.77% 7 陈玉萍 101,000.00 货币出资 1.79% 8 北京佩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34,000.00 货币出资 9.48% 合计 5,634,000.00 100.00% 根据本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18 年 6 月 30 日股 本 563.40 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4.316648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 243.199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合计增加股本 243.1999 万元,转增后,本公司股本及注册 资本增加至 806.5999 万元,本次变更事项已于 2018 年 11 月 12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股份登记,本次转增后,股权结构变更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薛爱民 6,183,360.00 货币出资 76.66% 2 张艳 236,225.00 货币出资 2.93% 3 闫晓波 236,225.00 货币出资 2.93% 4 刘辉 214,750.00 货币出资 2.67% 5 李兴锋 143,166.00 货币出资 1.77% 6 王长林 143,166.00 货币出资 1.77% 7 陈玉萍 144,598.00 货币出资 1.79% 8 北京佩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764,509.00 货币出资 9.48% 合计 8,065,999.00 1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动。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第十三层1308A;办公地址: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安 宁 庄 西 路 9 号 院 金 泰 富 地 大 厦 1202 室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87546955668;法定代表人:薛爱民;注册资本806.5999万元;经营年限自2003 年9月11日至长期。 2、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地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专用仪器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市政设施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包括:地球物理相关软件开发,地震数据处理及解释,微震监测,震动采油,石油、天然气相关物探与地质服务,专用设备销售等。 2、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于2024年4月17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