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光电: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19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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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3613        证券简称:华夏光电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前次募资即 2020 年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情况

  2020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第一
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股票 87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9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523.00 万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披露
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8)。

  2、2022 年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情况

  2022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发行股票438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77元,募集资金总额 2089.26 万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议案,对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履行了审议程序。
    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对

                                                                          公告编号:2024-006

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函[2022]3634 号)。
    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交通银行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
342006011013000578519,该专项账户仅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份认购款 2089.26 万元,并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信验字〔2022〕第 32-0000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已将投资款实
缴至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为 2089.26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采购款。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无变更。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6

        (1)公司不存在不得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根据《定向发行规则》第二十二条,“发行人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三方监管协议后可以使用募集资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新增股票完成登

    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一)发行人未在规定期限或者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

    披露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二)最近十二个月内,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被全国股转公司

    采取书面形式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因违法行

    为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等。(三)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上述在新增股票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并于 2024 年 1 月将零星利息余额转至基本户。具有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                                    尾款转到

  时间        收到募集资金                    采购原材料    银行手续费              募集资金余额
                                存款利息收                                    基本户

2022 年 12 月    20,892,600.00                                                            20,892,600.00

 2023 年 1 月                              -        3,573.52            -              20,889,026.48

 2023 年 2 月                              -    1,381,390.63        385.40              19,507,250.45

 2023 年 3 月                      12,708.71    1,915,499.36        280.50              17,604,179.30

 2023 年 4 月                              -    2,461,095.87        375.00              15,142,708.43

 2023 年 5 月                              -    2,961,537.63        486.00              12,180,684.80

 2023 年 6 月                        9,349.34    1,077,471.34        262.50              11,112,300.30

 2023 年 7 月                                      1,571,753.88        258.00                9,540,288.42

 2023 年 8 月                                      2,790,830.46        417.50                6,749,040.46

 2023 年 9 月                        4,477.28    2,269,322.32        244.50                4,483,950.92

2023 年 10 月                                      429,853.29        149.70                4,053,947.93

2023 年 11 月                                    1,901,890.41        401.40                2,151,656.12

2023 年 12 月                        1,737.00    2,152,616.38        282.50                      494.24


                                                                              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1 月                                                                    494.24            0.00

  合计        20,892,600.00    28,272.33    20,916,835.09      3,543.00    494.24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2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按照

  规定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公司不存在《定向发行规则》所规定的在新增股票

  完成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于 2024 年 1 月将

  利息余额转至基本户后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综上,公司股票发行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资金的存放符合《定向发行规则》

  和募集资金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

  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华夏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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