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127 证券简称:晶品压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30。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127 晶品压塑 2024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聘请的是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审议董事长周信祥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请股东审议监事会主席赵光政先生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审议财务负责人李珂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合理支配公司资源,达到预期经营目标,特制订《2024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审议《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六)审议《关于追认 2023 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周信祥。 (八)审议《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及银行贷款,在授信额度与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银行贷款不等同于实际发生额。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视需要为银行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或抵押。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贷款或授信合同为准。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实际申请的授信额度及银行贷款未超过上述金额的,无需另行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直接由公司与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十)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00 (三)登记地点: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莹莹,联系电话:020-32988666。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广州晶品智能压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